申请/专利权人: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0-04-07
公开(公告)日:2020-06-26
公开(公告)号:CN111329223A
主分类号:A45D40/20(20060101)
分类号:A45D40/20(20060101);A45D34/00(20060101);A45D40/00(2006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0.07.21#实质审查的生效;2020.06.26#公开
摘要:本发明属于化妆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调节化妆品中化妆物料挥发量的缓释部件及化妆品,包括缓释物料和缓释物料保持体,缓释物料中含有用于化妆品的挥发性物质,缓释物料受限于缓释物料保持体中。本发明所提供的缓释部件,设置于需要气密要求的化妆品产品中,可以调节化妆物料中挥发物质的挥发速度,避免调节化妆物料中挥发物质在运输过程中过多地挥发导致售出时产品质量不佳。本发明可以延长化妆品的保存时间、降低储运的条件要求、耐受长时间的运输及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高温情况,可以降低产品容器与盖体之间连接处的密封性要求。本发明可以应用于眼线液笔、眼线胶笔、水眉笔、遮瑕笔、口红、高光棒等彩妆产品。
主权项:1.一种用于调节化妆品中化妆物料挥发量的缓释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缓释物料和缓释物料保持体,所述缓释物料中含有用于化妆品的挥发性物质,所述缓释物料受限于缓释物料保持体中。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宁波爱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用于调节化妆品中化妆物料挥发量的缓释部件及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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