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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公布】能够对气雾产生装置进行充电的充电装置及气雾产生系统_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_202010611879.9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0-06-30

公开(公告)日:2020-09-18

公开(公告)号:CN111671154A

主分类号:A24F40/40(20200101)

分类号:A24F40/40(20200101);A24F40/46(20200101);A24F40/90(20200101);A24F40/85(2020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0.10.20#实质审查的生效;2020.09.18#公开

摘要: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能够对气雾产生装置进行充电的充电装置,气雾产生装置包括气流通道、第一充电部、第一电源,充电装置包括:第一壳体;容置腔,由第一壳体形成,用于容纳气雾产生装置;第一发热部,设于容置腔内,用于在连通电源后产生热量以蒸发气流通道中的冷凝液。该充电装置的第一发热部连通第二电源后产生热量以蒸发气流通道中的冷凝液,清洁加热冷凝液的过程可与气雾产生装置的充电过程同步进行,避免用户手动进行清洁过程,使得清洁过程简单高效,用户体验较佳,也避免损耗气雾产生装置中第一电源的电量,有效保证抽吸次数和时长。

主权项:1.一种能够对气雾产生装置进行充电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雾产生装置包括气流通道、第一充电部、第一电源,所述充电装置包括:第一壳体;容置腔,由所述第一壳体形成,用于容纳所述气雾产生装置;第一发热部,设于所述容置腔内,用于在连通第二电源后产生热量以蒸发所述气流通道中的冷凝液。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能够对气雾产生装置进行充电的充电装置及气雾产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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