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瑞烟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日:2019-10-11
公开(公告)日:2020-09-18
公开(公告)号:CN211510573U
主分类号:A24F40/10(20200101)
分类号:A24F40/10(20200101);A24F40/40(2020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失效-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法律状态:2022.09.20#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2020.09.18#授权
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子烟,包括上壳体、隔离套、活动杆、雾化机构、下壳体、顶杆;其中,上壳体设有储油腔;隔离套设有出油口及隔离仓,隔离仓通过出油口与储油腔连通;雾化机构设于隔离仓内;活动杆一端封堵出油口;顶杆设于下壳体上,并能抵顶于活动杆的另一端,以驱动活动杆打开出油口。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子烟,在顶杆不驱动活动杆顶开出油口的情况下,烟油被密封封存在储油腔内,有效降低了电子烟在不使用或者存放时烟油外漏的风险,同时,有效防止烟油挥发影响电子烟的口感。
主权项:1.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壳体、隔离套、活动杆、雾化机构、下壳体、顶杆;所述上壳体设有储油腔;所述隔离套设有出油口及隔离仓,所述隔离仓通过所述出油口与所述储油腔连通;所述雾化机构设于所述隔离仓内;所述活动杆一端封堵所述出油口;所述顶杆设于所述下壳体上,并能抵顶于所述活动杆的另一端,以驱动所述活动杆打开所述出油口。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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