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江西省捷易达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0-05-27
公开(公告)日:2020-10-20
公开(公告)号:CN111798575A
主分类号:G07B15/02(20110101)
分类号:G07B15/02(20110101);G06Q20/40(2012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失效-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
法律状态:2021.08.17#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2020.10.20#公开
摘要:本发明涉及智慧停车刷脸支付系统,它包括车辆进场系统、抬杆装置、人脸支付系统和服务器,车辆识别系统、抬杆装置和人脸支付系统均与服务端相连,人脸支付系统包括人脸信息库模块、摄像头一、触控屏、传输模块和服务端,人脸信息库模块、摄像头一、触控屏和传输模块与服务端连接,人脸信息库模块用于存储人脸特征码或人脸照片,摄像头一用于拍摄人脸影像和采集时间信息,触控屏用于采集付款指令,付款指令包括付款金额,传输模块用于传输人脸影像、时间信息至服务端,传输模块还用于接收服务端反馈信息,反馈信息包括人脸影像对应付款账户向对应的收款账户付款的交易信息。
主权项:1.智慧停车刷脸支付系统,它包括车辆进场系统、抬杆装置、人脸支付系统和服务器,所述车辆识别系统、抬杆装置和人脸支付系统均与服务端相连,所述人脸支付系统包括人脸信息库模块、摄像头一、触控屏、传输模块和服务端,所述人脸信息库模块、摄像头一、触控屏和传输模块与服务端连接,所述人脸信息库模块用于存储人脸特征码或人脸照片,所述摄像头一用于拍摄人脸影像和采集时间信息,所述触控屏用于采集付款指令,所述付款指令包括付款金额,所述传输模块用于传输人脸影像、时间信息至所述服务端,所述传输模块还用于接收服务端反馈信息,所述反馈信息包括人脸影像对应付款账户向对应的收款账户付款的交易信息以及根据所述人脸影像对应付款账户生成的广告影像,所述触控屏还用于显示所述交易信息以及所述广告影像。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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