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昆山瑞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2017-10-31
公开(公告)日:2021-01-05
公开(公告)号:CN212302604U
主分类号:G07F7/06(20060101)
分类号:G07F7/06(20060101);G07F11/00(2006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1.01.05#授权
摘要:本新型公开了一种无人售货退货系统,包括支撑部件,退货通道,标准商品识别装置,称重部件,退货仓,退货出口;退货通道和称重部件安装在支撑部件内部,标准商品识别装置安装在退货通的标准商品入口处,称重部件与退货通道相联,退货仓和退货出口分别独立联结称重部件后端的分流部件,待退商品进入商品入口后,经过退货通道到达称重部件,经称重比对,称重比对符合要求,则进入分流部件后,分流至退货仓,称重比对不符合要求,则进入分流部件后,分流至退货出口;本新型采用标准商品模式或标准包装模式,能够与标准重量进行比对,在预设范围内,退货成功,不在预设范围内,拒绝退货,由此智能判断退货,解决现有退货人工的难题。
主权项:1.一种无人售货退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部件,退货通道,标准商品识别装置,称重部件,退货仓,退货出口;所述退货通道和所述称重部件安装在所述支撑部件内部,所述标准商品识别装置安装在所述退货通道的标准商品入口处,所述称重部件与所述退货通道相联,所述退货仓和所述退货出口分别独立联结所述称重部件后端的分流部件,待退商品进入所述商品入口后,经过所述退货通道到达所述称重部件,经称重比对,称重比对符合要求,则进入所述分流部件后,分流至所述退货仓,称重比对不符合要求,则进入所述分流部件后,分流至所述退货出口;其中,标准商品包括标准包装封口及设置在所述标准包装封口处且损毁失效的标识设置,所述标识为一维条码或二维码或立体标识或数字码;所述无人售货退货系统还包括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分别联结所述入口处的所述标准商品识别装置、控制所述入口处的开合装置、所述称重部件、所述分流部件;所述无人售货退货系统还包括对恶意退货的使用人进行黑名单记录的身份识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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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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