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0-08-31
公开(公告)日:2021-04-09
公开(公告)号:CN212936007U
主分类号:H04N5/225(20060101)
分类号:H04N5/225(20060101);H04M1/02(20060101);G01J5/02(2006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1.04.09#授权
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移动终端,其包括壳体,具有内腔;所述壳体上具有至少一个透光孔;紫外光发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紫外线光源,紫外线光源设于壳体的内腔或设于透光孔内;一个紫外线光源发出的光由一个透光孔射出;以及白光发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白光光源,白光光源设于壳体的内腔或设于透光孔内;一个白光光源发出的光由一个透光孔射出;与紫外线光源对应设置的透光孔,均与至少一个白光光源对应设置。上述移动终端,紫外线光源与白光光源共用透光孔,故无需因紫外光源的设置而增加壳体上透光孔的数量,即避免因紫外线光源的设置而增加壳体开孔数量,一方面增加壳体的制备工序,另一方面还会因开孔数量增多而导致壳体强度降低。
主权项: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具有内腔,所述壳体上具有至少一个透光孔;紫外光发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紫外线光源,所述紫外线光源设于所述壳体的内腔或设于所述透光孔内,一个所述紫外线光源发出的光由一个所述透光孔射出;以及白光发光模块,包括至少一个白光光源,所述白光光源设于所述壳体的内腔或设于所述透光孔内,一个所述白光光源发出的光由一个所述透光孔射出;与所述紫外线光源对应设置的透光孔,均与至少一个所述白光光源对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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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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