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0-09-23
公开(公告)日:2021-04-27
公开(公告)号:CN213070004U
主分类号:G07G1/00(20060101)
分类号:G07G1/00(20060101);G07G1/12(2006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1.04.27#授权
摘要:本申请实施方式提供一种支付设备,包括屏幕、扫脸摄像头、托起部以及RFID天线。所述RFID天线设置于所述托起部。所述托起部被设置为可支撑商品。所述扫脸摄像头被设置为可进行人脸识别,以进行扫脸支付,实现了自助结算,节省了人力且提高了支付效率。
主权项:1.一种支付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屏幕、扫脸摄像头、托起部以及RFID天线,所述RFID天线设置于所述托起部,所述托起部被设置为用于支撑商品,所述扫脸摄像头被设置为可进行人脸识别,以进行扫脸支付。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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