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申请日:2022-11-29
公开(公告)日:2023-03-14
公开(公告)号:CN115784995A
主分类号:C07D231/56
分类号:C07D231/56;G01N1/28;G01N30/02;G01N30/72;G01N30/86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3.03.31#实质审查的生效;2023.03.14#公开
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同位素精神活性物质标记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本发明所提供的同位素精神活性物质标记化合物可用于毛发检材中的精神活性物质S‑2‑1‑5‑氟戊基‑1H‑吲哚‑3‑酰胺‑3,3‑二甲基丁酸甲酯含量测定的内标,根据其保留时间及离子对匹配,对S‑2‑1‑5‑氟戊基‑1H‑吲哚‑3‑酰胺‑3,3‑二甲基丁酸甲酯进行定性检测,具体地,根据其色谱峰面积对相应化合物进行定量检测。利用该同位素标记化合物作为内标物可以降低检材的基质效应,在司法鉴定等方面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主权项:1.一种同位素精神活性物质标记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化合物的结构式如下: 其中,R1、R2、R3、R4至少一者为D,所述的精神活性物质含有S-2-N-5-氟戊基-1H-吲哚-3-酰胺-3,3-二甲基丁酸甲酯5F-MDMB-PICA。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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