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上海蓝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3-08-10
公开(公告)日:2024-05-17
公开(公告)号:CN220980896U
主分类号:F16M11/26
分类号:F16M11/26;F16M11/08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4.05.17#授权
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视频拍摄技术领域的一种视频拍摄用可活动支架,包括支撑柱,支撑柱为内部中空结构且开口向上,支撑柱的内腔安装有升降柱,升降柱的顶部安装有转盘,转盘的顶部安装有固定座,支撑柱的内腔底部安装有丝杆,丝杆延伸进升降柱的内部,升降柱与丝杆螺纹连接,丝杆与支撑柱之间设置有驱动组件,支撑柱的两侧均开设有收纳槽,收纳槽的内部设置有支撑板,支撑板与收纳槽之间设置有锁紧组件,本实用新型通过蜗轮、蜗杆以及转把的配合使用,能够带动丝杆转动,进而带动升降柱沿着支撑柱的内腔进行移动,实现拍摄高度的调节,使得调节的拍摄高度与实际需求的高度之间不容易存在误差,进而保证视频拍摄的效果。
主权项:1.一种视频拍摄用可活动支架,包括支撑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1为内部中空结构且开口向上,所述支撑柱1的内腔安装有升降柱2,所述升降柱2的顶部安装有转盘3,所述转盘3的顶部安装有固定座4,所述支撑柱1的内腔底部安装有丝杆5,所述丝杆5延伸进升降柱2的内部,所述升降柱2与丝杆5螺纹连接,所述丝杆5与支撑柱1之间设置有驱动组件6,所述支撑柱1的两侧均开设有收纳槽7,所述收纳槽7的内部设置有支撑板8,所述支撑板8与收纳槽7之间设置有锁紧组件9。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上海蓝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种视频拍摄用可活动支架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