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申请日:2022-07-20
公开(公告)日:2023-12-26
公开(公告)号:CN115049313B
主分类号:G06Q10/063
分类号:G06Q10/063;G06Q50/02;G06Q50/06;G06F17/10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3.12.26#授权;2022.09.30#实质审查的生效;2022.09.13#公开
摘要:本发明公开湿润地区历史数据缺失情况下历史农业因旱受灾折算方法,获取研究区多年水资源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并根据研究区不同干旱频率水资源量确定不同干旱频率下的典型年;获取不同干旱频率下典型年现状农业需水量与供水量,利用供水量和需水量的比值表征作物实际单产和理论单产的比值,作为用于评估农业因旱受灾情况的判断因子;计算不同干旱频率下典型年的判断因子,当判断因子数值落入因旱受灾范围内,计算受灾率。本发明可以在缺少历史干旱年供水量数据、历史因旱受灾面积的情况下定量反应历史旱情在现状条件下可能造成的农业损失,从而指导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区域水资源配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主权项:1.一种湿润地区历史数据缺失情况下历史农业因旱受灾折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研究区多年水资源量、农作物播种面积,根据研究区不同干旱频率设计年水资源量,分别在研究区长序列地表水资源量资料中选择年水资源量与不同干旱频率设计年水资源量相近的年份作为典型年;在确定不同干旱频率下的典型年时,若所选水资源量序列长度为N年,则对于干旱频率为X的设计年水资源量,其典型年的备选年份为水资源量频率为X±N100的年份,从中选择与设计年水资源量最相近的年份作为典型年;获取不同干旱频率下典型年现状农业需水量与供水量,利用供水量和需水量的比值表征作物实际单产和理论单产的比值,作为用于评估农业因旱受灾情况的判断因子;计算不同干旱频率下典型年的判断因子,当判断因子数值在0.7,0.9]范围内,属于因旱受灾,基于下式计算受灾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即受灾率:0.9×1-β+0.7×β=α式中,β为受灾率,即受灾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α为判断因子,即供水量和需水量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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