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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授权】射灯结构_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_201910519959.9 

申请/专利权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申请日:2019-06-17

公开(公告)日:2024-04-26

公开(公告)号:CN110207039B

主分类号:F21S8/00

分类号:F21S8/00;F21V5/04;F21V7/04;F21V14/04;F21V29/70;F21V17/12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4.04.26#授权;2019.10.08#实质审查的生效;2019.09.06#公开

摘要: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射灯结构,包括发光模组以及反射器模组;发光模组具备第一中心面、第一出光侧以及第一转动结构,第一中心面垂直于第一出光侧,第一转动结构具有第一轴心,第一轴心同时平行于第一中心面以及第一出光侧,且第一轴心与第一中心面的距离为A;反射器模组具备第二中心面、第二出光侧以及第二转动结构,第二中心面垂直于第二出光侧,第二转动结构具有第二轴心,第二轴心同时平行于第二中心面以及第二出光侧,且第二轴心与第二中心面的距离为B,A=B;第一转动结构与第二转动结构能够共轴配合并使发光模组以第一轴心以及第二轴心为轴相对于反射器模组转动。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射灯结构大幅降低了制造成本。

主权项:1.一种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光模组以及反射器模组;所述发光模组具备第一中心面、第一出光侧以及第一转动结构,所述第一中心面垂直于所述第一出光侧,所述第一转动结构具有第一轴心,所述第一轴心同时平行于所述第一中心面以及所述第一出光侧,且所述第一轴心与所述第一中心面的距离为A;所述反射器模组具备第二中心面、第二出光侧以及第二转动结构,所述第二中心面垂直于所述第二出光侧,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具有第二轴心,所述第二轴心同时平行于所述第二中心面以及所述第二出光侧,且所述第二轴心与所述第二中心面的距离为B,A=B;所述第一转动结构与所述第二转动结构能够共轴配合并使所述发光模组以所述第一轴心以及所述第二轴心为轴相对于所述反射器模组转动;在第一种状态下,所述第一中心面以及所述第二中心面均在所述第一轴心所述第二轴心的同侧;在第二种状态下,所述发光模组相对于所述第一种状态转动180°,所述第一中心面与所述第二中心面分别在所述第一轴心所述第二轴心的不同侧。

全文数据:射灯结构技术领域本申请涉及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射灯结构。背景技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灯具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种必不可少的电器,可以为环境提供照明作用。由于应用环境以及照明效果的差异,人们对灯具的类型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这也造成当前灯具的种类越来越多。而每种灯具通常都有特定的结构特点,因此需要采用单独的模具与产线制造,成本很高。以目前市场上结构相近的角度可调射灯与直下式射灯为例,直下式射灯讲求使光线竖直向下形成各向均匀的照明效果,因此其上部的发光模组与下部的反射器模组通常同心组装。而角度可调射灯由于需要通过调节上部发光模组与下部反射器模组之间的夹角来调节照明角度,因此为了获得更大的调节角度,发光模组与反射器模组的需要偏心组装,以使二者的转动轴偏离反射器模组的中心平面。因此,上述角度可调射灯与直下式射灯的发光模组或反射器模组不能共用,需要单独开具模具和产线,成本高昂。发明内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射灯结构,以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实施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射灯结构,包括发光模组以及反射器模组;所述发光模组具备第一中心面、第一出光侧以及第一转动结构,所述第一中心面垂直于所述第一出光侧,所述第一转动结构具有第一轴心,所述第一轴心同时平行于所述第一中心面以及所述第一出光侧,且所述第一轴心与所述第一中心面的距离为A;所述反射器模组具备第二中心面、第二出光侧以及第二转动结构,所述第二中心面垂直于所述第二出光侧,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具有第二轴心,所述第二轴心同时平行于所述第二中心面以及所述第二出光侧,且所述第二轴心与所述第二中心面的距离为B,A=B;所述第一转动结构与所述第二转动结构能够共轴配合并使所述发光模组以所述第一轴心以及所述第二轴心为轴相对于所述反射器模组转动。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反射器模组还具有豁口,所述豁口与所述第二出光侧相对且位于所述第二中心面背离所述第二转动结构的一侧,所述发光模组在所述豁口内相对于所述反射器模组转动。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发光模组具备伸入段,所述第一出光侧以及所述第一转动结构均位于所述伸入段,所述反射器模组具备承接段,所述豁口以及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均位于所述承接段;当所述第一转动结构与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共轴时,所述伸入段伸入至所述承接段内。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发光模组还具备主体段,所述主体段与所述伸入段依次设置,且所述主体段与所述伸入段之间形成朝向所述伸入段的台阶面;所述承接段包括抵接壁,所述抵接壁与所述豁口分别位于所述第二中心面的两侧,所述抵接壁具有抵接端面,所述抵接端面与所述第二出光侧相互背离;当所述第一转动结构与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共轴时,所述台阶面能够与所述抵接端面相互抵接。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发光模组上设置有识别结构,所述识别结构位于所述第一中心面的其中一侧。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发光模组上设置有识别结构,所述识别结构位于所述第一中心面的其中一侧,所述识别结构为连接所述主体段与所述台阶面的识别倒角。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反射器模组还具备反射段,所述承接段与所述反射段依次设置,所述第二出光侧位于所述反射段,所述豁口由所述承接段部分延伸至所述反射段。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承接段还包括连接耳,所述连接耳固定在所述反射段上,所述第二转动结构设置在所述连接耳上。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连接耳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连接耳对称设置。可选地,上述的射灯结构中,所述发光模组包括依次排布的透镜、光源以及散热器,所述第一出光侧为所述透镜所在的一侧。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射灯结构通过对第一转动结构以及第二转动结构的轴心调整,既可使发光模组与反射器模组同心组装形成直下式射灯,又可偏心组装形成角度可调射灯,大幅降低了制造成本。附图说明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发光模组与反射器模组以第一种姿态即将组装时的结构视图;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发光模组与反射器模组以第一种姿态组装完成后的结构视图,其中反射器模组为剖视视图;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发光模组与反射器模组以第二种姿态即将组装时的结构视图;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发光模组与反射器模组以第二种姿态组装完成后的结构视图;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发光模组与反射器模组以第二种姿态组装完成并转动一定角度后的结构视图,其中反射器模组为剖视图。附图标记说明:1-发光模组、1a-第一中心面、1b-第一出光侧、10-第一转动结构、10a-第一轴心、12-伸入段、14-主体段、14a-台阶面、16-识别结构;2-反射器模组、2a-第二中心面、2b-第二出光侧、20-第二转动结构、20a-第二轴心、22-豁口、24-承接段、240-抵接壁、240a-抵接端面、242-连接耳、26-反射段。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申请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射灯结构,如图1至图5所示,包括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发光模组1通常可由依次排布的配光元件如透镜、导光板、匀光面罩等、光源组件通常包括光源及光源基板以及散热器组成,在一些情况下,散热器也可能延伸形成一装配腔来容纳光源组件以及配光元件。上述发光模组中配光元件、光源组件以及散热器的排布结构为常规结构,受限于篇幅,在此不再赘述。组装完成的发光模组1具备第一中心面1a以及第一出光侧1b,当然,第一出光侧1b为透镜所在的一侧。发光模组1还具有第一转动结构10,第一转动结构10具有第一轴心10a,第一中心面1a垂直于第一出光侧1b,而第一轴心10a同时平行于第一中心面1a以及第一出光侧1b,并且第一轴心10a与第一中心面1a的距离为A,当然,A不等于0。反射器模组2具备第二中心面2a以及第二出光侧2b,第二出光侧2b为光线最终出射的一侧,第二中心面2a垂直于第二出光侧2b。反射器模组2还具有第二转动结构20,第二转动结构20位于第二中心面2a的一侧,第二转动结构20具有第二轴心20a,第二轴心20a同时平行于第二中心面2a以及第二出光侧2b,且第二轴心20a与第二中心面2a的距离为B。在本实施例中要求A=B。在本实施例中,虽然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各自具有第一中心面1a以及第二中心面2a,但需要强调的是,本实施例中的中心面仅用于大致限定其结构外轮廓的中心位置,而并非用于限制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的具体结构,即本实施例中的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均无需为严格相对于其中心面对称的结构。当然,本实施例也并不排除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采用严格相对于其中心面对称的结构,甚至本实施例中的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可以采用回转式结构。第一转动结构10与第二转动结构20能够共轴配合并使发光模组1以第一轴心10a以及第二轴心20a为轴相对于反射器模组2转动。而第一转动结构10与第二转动结构20的共轴配合存在两种状态。在第一种状态下,第一中心面1a以及第二中心面2a均在第一轴心10a第二轴心20a的同侧,例如图1中分别在第一轴心10a以及第二轴心20a的左侧,则由于A=B,则第一中心面1a与第二中心面2a此时也是共面的参见图2,而在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在垂直于第一中心面1a第二中心面2a的方向原本就是对称的前提下,此时便可实现发光模组1与反射器模组2的同心组装,即此时二者组成直下式射灯结构。在第二种状态下,发光模组1相对于第一种状态转动180°,此时第一中心面1a与第二中心面2a会分别在第一轴心10a第二轴心20a的不同侧,例如图3和图4中,发光模组1的第一中心面1a位于第一轴心10a第二轴心20a的右侧,而反射器模组2的第二中心面2a位于第一轴心10a第二轴心20a的左侧。此时即发光模组1与反射器模组2的偏心组装,第一中心面1a与第二中心面2a的距离为A+B。当发光模组以第一轴心10a第二轴心20a相对于反射器模组2转动时,由于发光模组1的第一中心面1a更加偏向右侧,因此发光模组1的右侧可以更加靠近第二出光侧2b,而发光模组1的左侧则会相对于同心组装的方式更加远离反射器模组2,以避免被遮挡。即此时二者组成角度可调射灯结构。而两种状态的切换只需要将发光模组1与反射器模组2的相对角度转动180°便可实现,因而使直下式射灯与角度可调射灯采用相同的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成为可能,可使生产成本大幅降低。需要强调的是,本实施例所说的A=B并非指A与B完全相同,而是指A与B的差异在通常的允许公差范围以内。而该允许公差范围以能够保证在上述两种状态下上述第一轴心10a与第二轴心20a在工程概念上可以共轴以使发光模组1以及反射器模组2在上述两种状态下均能够正常组装为准。为了更加便于发光模组1相对于反射器模组2的转动,本实施例中的反射器模组2上可以设置豁口22,豁口22与第二出光侧2b相对且位于第二中心面2a背离第二转动结构20的一侧,发光模组1可以在豁口22内相对于反射器模组2转动,从而获得更大的调节角度。如图1至图5所示,在发光模组1上可以具备一伸入段12,第一出光侧1b以及第一转动结构10均位于伸入段12,同时在反射器模组2上可以具备一承接段24,豁口22以及第二转动结构20均位于该承接段24。且伸入段12与承接段24被配置为:当第一转动结构10与第二转动结构20共轴时,伸入段12伸入至承接段24内。通过这种结构可以提升发光模组1与反射器模组2的连接稳定性。为了使发光模组1与反射器模组2在组成直下式射灯结构时结构更稳定,本实施例中的发光模组1还可具备主体段14,主体段14与伸入段12依次设置,且主体段14与伸入段12之间将形成朝向伸入段12的台阶面14a。与此同时,在承接段24上包括抵接壁240,抵接壁240与豁口22分别位于第二中心面2a的两侧,抵接壁240上具有抵接端面240a,抵接端面240a与第二出光侧2b相互背离。当第一转动结构10与第二转动结构20共轴时,台阶面14a能够与抵接端面240a相互抵接,从而使反射器模组2对发光模组1形成支撑,提高二者的结构稳定性。在本实施例中,抵接壁240可以尽量在周向上进行延伸,以为发光模组1提供尽量大的抵接端面240a。由于本实施例中的发光模组1与反射器模组2具有两种不同的组装状态,为了便于操作人员快速辨识以确定组装状态,可以在发光模组1上设置识别结构16,该识别结构16位于第一中心面1a的其中一侧。由于两种状态下发光模组1的角度相差180°,因此通过观察识别结构16所处的位置便可确定此时发光模组1与反射器模组2的组装状态,或者也可以在组装前通过该识别结构16调整二者的相对姿态,以便组装成所需要的结构。本实施例中,识别结构16可以采用任何能够使操作人员识别以确定组装状态的结构,例如图案、刻痕等。如图1至图5所示,图中的识别结构16为连接主体段14与台阶面14a的识别倒角。为了取得较好的反射聚光效果,本实施例中的反射器模组2可具备专门的反射段26,承接段24与反射段26依次设置,第二出光侧2b位于反射段26,并且,反射段26通常由临近承接段24的一侧至第二出光侧2b呈敞口状。豁口22可以由承接段24部分延伸至反射段26,以扩大豁口22的范围,使发光模组1具有更大的转动角度。为了便于第一转动结构10与第二转动结构20的共轴连接,本实施例的承接段24内可以包括连接耳242,连接耳242固定在反射段26上,第二转动结构20设置在连接耳242上。操作人员可以对连接耳242进行独立操作,以提高第一转动结构10与第二转动结构20的共轴连接效率。为了提高稳定性,可以在两侧对称位置各设置一个连接耳242。第一转动结构10与第二转动结构20可以采用各种能够共轴配合的结构,例如将第一转动结构设置为螺纹孔,将第二转动结构20设置为贯穿连接耳242的通孔,通过螺纹孔与通孔对中,并穿过螺钉作为转动轴以及连接固定部件。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射灯结构即可同心组装形成直下式射灯,又可偏心组装形成角度可调射灯,大幅降低了制造成本。本申请上文实施例中重点描述的是各个实施例之间的不同,各个实施例之间不同的优化特征只要不矛盾,均可以组合形成更优的实施例,考虑到行文简洁,在此则不再赘述。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光模组以及反射器模组;所述发光模组具备第一中心面、第一出光侧以及第一转动结构,所述第一中心面垂直于所述第一出光侧,所述第一转动结构具有第一轴心,所述第一轴心同时平行于所述第一中心面以及所述第一出光侧,且所述第一轴心与所述第一中心面的距离为A;所述反射器模组具备第二中心面、第二出光侧以及第二转动结构,所述第二中心面垂直于所述第二出光侧,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具有第二轴心,所述第二轴心同时平行于所述第二中心面以及所述第二出光侧,且所述第二轴心与所述第二中心面的距离为B,A=B;所述第一转动结构与所述第二转动结构能够共轴配合并使所述发光模组以所述第一轴心以及所述第二轴心为轴相对于所述反射器模组转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模组还具有豁口,所述豁口与所述第二出光侧相对且位于所述第二中心面背离所述第二转动结构的一侧,所述发光模组在所述豁口内相对于所述反射器模组转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发光模组具备伸入段,所述第一出光侧以及所述第一转动结构均位于所述伸入段,所述反射器模组具备承接段,所述豁口以及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均位于所述承接段;当所述第一转动结构与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共轴时,所述伸入段伸入至所述承接段内。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模组还具备主体段,所述主体段与所述伸入段依次设置,且所述主体段与所述伸入段之间形成朝向所述伸入段的台阶面;所述承接段包括抵接壁,所述抵接壁与所述豁口分别位于所述第二中心面的两侧,所述抵接壁具有抵接端面,所述抵接端面与所述第二出光侧相互背离;当所述第一转动结构与所述第二转动结构共轴时,所述台阶面能够与所述抵接端面相互抵接。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模组上设置有识别结构,所述识别结构位于所述第一中心面的其中一侧。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模组上设置有识别结构,所述识别结构位于所述第一中心面的其中一侧,所述识别结构为连接所述主体段与所述台阶面的识别倒角。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任一项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模组还具备反射段,所述承接段与所述反射段依次设置,所述第二出光侧位于所述反射段,所述豁口由所述承接段部分延伸至所述反射段。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段还包括连接耳,所述连接耳固定在所述反射段上,所述第二转动结构设置在所述连接耳上。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耳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连接耳对称设置。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射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模组包括依次排布的透镜、光源以及散热器,所述第一出光侧为所述透镜所在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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