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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公布】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装置、介质和设备_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_201811204709.8 

申请/专利权人: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日:2018-10-16

公开(公告)日:2019-04-05

公开(公告)号:CN109584038A

主分类号:G06Q40/02(2012.01)I

分类号:G06Q40/02(2012.01)I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0.12.04#实质审查的生效;2019.04.05#公开

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包括: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若所述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法可保证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在其申请资料由一方出资人审核通过之后,在其他出资人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提交贷款请求获得放款,有效满足用户的贷款需求并减少了放贷平台的重复审核工作量,可显著降低放贷平台的客户资源流失率。

主权项:1.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若所述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

全文数据: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装置、介质和设备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背景技术在金融领域中,业内贷款模式最初只有小贷公司作为出资人放贷给申请贷款的客户。但是,由于小贷公司出资放贷的数额有额度限制,故引入联合贷款模式,由原来的一个出资方变为两个出资方。然而,在联合贷款模式中,若其中一个出资方,例如银行在审核客户资料后拒绝该客户的贷款申请时,该客户的联合放贷申请将无法通过,客户无法获得放款或需向单个出资方重新提交贷款申请而造成单个出资方的重复审核工作,现行的联合放贷模式放贷程序繁琐,容易导致客户资源的流失。发明内容为至少能解决上述的技术缺陷之一,本发明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及对应的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本发明的实施例根据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包括如下步骤: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若所述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优选地,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前,还包括:确定达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预置条件。进一步地,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包括:获取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若所述贷款余额小于预置阈值,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若所述贷款余额大于等于所述预置阈值,从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第二联合放贷方;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的所述申请资料的第二审核结果;若所述第二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优选地,所述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之前,还包括:获取预置数量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将所述放贷方设为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进一步地,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与预置结算规则匹配的放贷方。优选地,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预置放贷条件;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与所述用户的申请资料匹配程度最高的放贷方。优选地,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还包括:获取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获取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对应的罚息利率增量;根据所述罚息利率增量对所述罚息利息进行调整,得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向所述用户反馈所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根据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数据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审核结果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放贷模式切换模块,用于在所述审核结果为拒绝联合放贷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本发明的实施例根据又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本发明的实施例根据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所述计算机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被配置为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所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配置用于:执行上述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通过设置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在联合放贷方不通过用户申请资料审核时,自动触发该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实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法可保证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在其申请资料由一方出资人审核通过之后,在其他出资人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提交贷款请求获得放款,有效满足用户的贷款需求并减少了放贷平台的重复审核工作量,可显著降低放贷平台的客户资源流失率。此外,本发明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计算机设备,还通过设定自动触发放贷模式切换功能的预置条件,降低了放贷平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机率,为放贷平台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根据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使得所选定的所述联合放贷方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匹配程度较高,可提高联合贷款业务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概率,便于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通过在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提高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可提高对用户准时还款的约束力,进而降低放贷平台的放贷风险。本发明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这些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附图说明本发明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下面结合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的方法流程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特意声明,这里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所述”和“该”也可包括复数形式。应该进一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说明书中使用的措辞“包括”是指存在所述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这里使用的措辞“和或”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的全部或任一单元和全部组合。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义,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义。还应该理解的是,诸如通用字典中定义的那些术语,应该被理解为具有与现有技术的上下文中的意义一致的意义,并且除非像这里一样被特定定义,否则不会用理想化或过于正式的含义来解释。在金融领域中,所述联合贷款由两个或多个放贷方共同对同一借贷方进行放贷,所述两个或多个放贷方可具体为一个放贷平台,如具有放贷资质的小贷公司和至少一个联合放贷方,如银行。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步骤S101: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对于本实施例,用户向放贷平台提交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请求时,需要向放贷平台提供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以供放贷平台和联合放贷方审核。在联合贷款模式下,放贷平台通常在用户和联合放贷方之间起到业务处理中介的角色,在用户将申请资料提供至放贷平台之后,放贷平台优先对用户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在确定审核通过之后向预置的联合放贷方转发用户提供的申请资料,以使联合放贷方确定是否与放贷平台共同对该用户进行放贷。其中,所述申请资料可以包括作为借贷方的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用户保单、借款合同等资料,本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步骤S102: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对于本实施例,放贷平台在确定用户提供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之后,从同意与放贷平台共同放贷的多个联合放贷方中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并自动向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的资料审核系统转发用户提供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以使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并确定是否与放贷平台共同对该用户进行放贷。步骤S103: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对于本实施例,经过联合放贷方的资料审核系统对所述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自动将审核得到的所述审核结果反馈至放贷平台之后,放贷平台接收到所述联合放贷方的资料审核系统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其中,所述审核结果包括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两种结果。步骤S104:若所述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对于本实施例,放贷平台预先设置有两种放贷模式,分别为联合放贷模式和单独放贷模式。所述联合放贷模式为所述放贷平台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按一定的放贷比例共同对所述用户进行放贷的放贷模式。所述单独放贷模式为所述放贷平台单独对所述用户进行放贷的放贷模式。放贷平台预先将其审核通过的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默认设置为联合放贷模式。对于本实施例,若所述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表示所述联合放贷方拒绝与放贷平台共同对申请所述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进行放贷。在接收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审核不通过的审核结果之后,基于放贷平台对所述用户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审核结果,放贷平台不直接驳回该用户的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贷款请求,自动触发预置的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通过设置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在联合放贷方不通过用户申请资料审核时,自动触发该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实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法可保证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在其申请资料由一方出资人审核通过之后,在其他出资人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提交贷款请求获得放款,有效满足用户的贷款需求并减少了放贷平台的重复审核工作量,可显著降低放贷平台的客户资源流失率。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前,还包括:确定达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预置条件。在实际应用场景中,为监控借贷市场中放贷平台的经营规模及平台的风险安全系数,放贷平台的出资放贷数额受监管要求有额度限制,若放贷平台长期将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容易造成放贷平台本身的风险系数超出监管要求。对于本实施例,为避免存在过多联合放贷方审核不通过的联合贷款业务而导致放贷平台频繁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进而导致平台风险系数升高,放贷平台预先设置有自动触发放贷模式切换功能的预置条件,放贷平台仅在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时,才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定自动触发放贷模式切换功能的预置条件,降低了放贷平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机率,为放贷平台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包括:获取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若所述贷款余额小于预置阈值,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若所述贷款余额大于等于所述预置阈值,从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第二联合放贷方;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的所述申请资料的第二审核结果;若所述第二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在实际应用场景中,为监控借贷市场中放贷平台的经营规模及平台的风险安全系数,放贷平台的出资放贷数额受监管要求有额度限制,具体地,监管要求放贷平台的贷款余额不可超过放贷平台注册资金的十倍,所述贷款余额为放贷平台当前已借出而尚未收回的放贷金额。例如,为惠普小贷的放贷平台的注册资金为20亿元,则监管要求其贷款余额不能超过200亿元。对于本实施例,放贷平台的贷款余额是一个动态值,受放贷平台当前已借出的放贷总额和已收回的用户还款金额影响。对应不同数值范围的贷款余额,放贷平台预先设有不同的模式切换处理方式,具体地,放贷平台预先设置一个关于贷款余额的预置阈值,以所述预置阈值将贷款余额划分为两个数值范围,进而确定贷款余额对应的模式切换处理方式。例如,为惠普小贷的放贷平台的注册资金为20亿元,则监管要求其贷款余额不能超过200亿元,放贷平台可预先设置所述预置阈值为其贷款余额的百分之六十,即120亿元。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在所述贷款余额上限值以下的合理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所述预置阈值的具体数值,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对于本实施例,放贷平台在接收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审核不通过的审核结果之后,获取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根据所述贷款余额,按与所述贷款余额对应的模式切换处理方式自动执行预置操作。其中,一种模式切换处理方式为:若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小于预置阈值,则直接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具体地,放贷平台确定达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预置条件为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小于预置阈值,故当所述贷款余额小于预置阈值,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放贷平台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式可实现在放贷平台的贷款余额在可控数值范围内时,自动触发预置的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可减少放贷平台业务处理工作量,进而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另一种模式切换处理方式为:若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大于等于预置阈值,则寻求其他联合放贷方,若其他联合放贷方亦反馈审核不通过的审核结果,则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在该模式切换处理方式中,放贷平台确定达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预置条件为用户的申请资料再次审核不通过。具体地,若所述贷款余额大于等于所述预置阈值,则从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第二联合放贷方,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为放贷平台预先选定的同意与放贷平台共同放贷的一个或多个其他联合放贷方,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选定;在选定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之后,放贷平台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并确定是否与放贷平台共同对该用户进行放贷;放贷平台接收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所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第二审核结果;若所述第二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放贷平台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式可实现在放贷平台的贷款余额超出可控数值范围时,通过寻求其他联合放贷方以避免直接触发预置的放贷模式切换功能,进而可避免平台风险系数过高。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之前,还包括:获取预置数量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将所述放贷方设为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对于本实施例,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为放贷平台预先选定的同意与放贷平台共同放贷的一个或多个放贷方,如渤海银行、重庆银行、光大银行等。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放贷方为处理其放贷业务而预先设置的与业务关联的数据,例如结算规则、放贷要求、申请资料审核流程等。对于本实施例,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选定,具体地,放贷平台预先设定所述联合放贷方为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所述第二预置条件用于衡量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与当前联合贷款业务是否匹配,以使所选定的联合放贷方便于当前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放贷平台在获取预置数量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之后逐一判断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各个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是否达到预置第二条件,可确定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匹配程度较高的联合放贷方。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根据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使得所选定的所述联合放贷方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匹配程度较高,可提高联合贷款业务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概率,便于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与预置结算规则匹配的放贷方。在实际应用场景中的联合贷款模式下,用户、放贷平台和放贷平台预先选定的同意与放贷平台共同放贷的放贷方可各自设定罚息与利息的结算规则,一般情况下,用户层面上的结算规则和放贷平台层面上的结算规则相同,例如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罚息与利息,而放贷方层面上的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则为不同的放贷方有不同的结算规则计算罚息与利息,例如有的银行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罚息与利息,有的银行则按照首期尾期按实际天数计算罚息与利息,中间期数对日按30天计算罚息与利息。若申请所述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放贷平台和选定为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的放贷方的罚息与利息的结算规则均相同,则后续用户按其结算规则计算出还款金额之后,放贷平台和联合放贷方只需按放贷比例收取用户的还款金额即可,可方便、快速地实现所述联合贷款业务的罚息与利息结算。对于本实施例,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具体为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所述预置结算规则为放贷平台预先设置的所述关联贷款业务对应的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首先获取预置数量放贷方的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和放贷平台的预置结算规则,并将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的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逐一与所述预置结算规则进行匹配,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选出其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与所述预置结算规则匹配的放贷方,并将该放贷方设为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根据放贷方的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使得所选定的所述联合放贷方与用户、放贷平台的结算规则匹配,可有效减少联合贷款模式下放贷平台后续在还款阶段计算罚息与利息所需的工作量,便于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预置放贷条件;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与所述用户的申请资料匹配程度最高的放贷方。对于本实施例,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具体为预先设置的放贷条件,所述预置放贷条件包括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的信用值要求、借款周期限制、申请资料要求等。不同放贷方的预置放贷条件可能相同、可能不同。首先获取预置数量放贷方的预置放贷条件,并将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的预置放贷条件逐一与用户提供的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申请资料进行匹配,评估各个放贷方的预置放贷条件与所述用户的申请资料的匹配程度,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选出其预置放贷条件与所述用户的申请资料匹配程度最高的放贷方,并将该放贷方设为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根据放贷方的预置放贷条件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使得所选定的所述联合放贷方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匹配程度较高,可提高联合贷款业务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概率,便于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还包括:获取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获取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对应的罚息利率增量;根据所述罚息利率增量对所述罚息利息进行调整,得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向所述用户反馈所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对于本实施例,放贷平台预先将其审核通过的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默认设置为联合放贷模式,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为联合放贷模式下的罚息利率。为进一步降低放贷平台在单独放贷模式下的放贷风险,放贷平台设定单独放贷模式下的罚息利率高于联合放贷模式下的罚息利率。故放贷平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需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从联合放贷模式下的罚息利率调整为单独放贷模式下的罚息利率,并告知用户放贷模式切换后所调整的罚息利率,具体地,获取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仍对应联合放贷模式下的罚息利率,获取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对应的罚息利率增量,根据所述罚息利率增量对所述罚息利息进行调整,即将联合放贷模型下的罚息利率与所述罚息利率增量相加,计算得到调整后的单独放贷模式下的罚息利率,并向申请所述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反馈所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提高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可提高对用户准时还款的约束力,进而降低放贷平台的放贷风险。此外,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如图2所示,所述装置包括:数据获取模块21、数据发送模块22、审核结果接收模块23和放贷模式切换模块24;其中,数据获取模块21,用于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数据发送模块22,用于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审核结果接收模块23,用于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放贷模式切换模块24,用于在所述审核结果为拒绝联合放贷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前,还包括:确定达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预置条件。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放贷模式切换模块24,具体用于:获取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若所述贷款余额小于预置阈值,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若所述贷款余额大于等于所述预置阈值,从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第二联合放贷方;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的所述申请资料的第二审核结果;若所述第二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之前,还包括:获取预置数量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将所述放贷方设为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与预置结算规则匹配的放贷方。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预置放贷条件;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与所述用户的申请资料匹配程度最高的放贷方。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还包括:获取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获取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对应的罚息利率增量;根据所述罚息利率增量对所述罚息利息进行调整,得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向所述用户反馈所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本发明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可实现:通过设置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在联合放贷方不通过用户申请资料审核时,自动触发该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实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法可保证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在其申请资料由一方出资人审核通过之后,在其他出资人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提交贷款请求获得放款,有效满足用户的贷款需求并减少了放贷平台的重复审核工作量,可显著降低放贷平台的客户资源流失率。该装置还可实现:通过设定自动触发放贷模式切换功能的预置条件,降低了放贷平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机率,为放贷平台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根据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使得所选定的所述联合放贷方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匹配程度较高,可提高联合贷款业务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概率,便于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通过在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提高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可提高对用户准时还款的约束力,进而降低放贷平台的放贷风险。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可以实现上述提供的方法实施例,具体功能实现请参见方法实施例中的说明,在此不再赘述。此外,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上实施例所述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类型的盘包括软盘、硬盘、光盘、CD-ROM、和磁光盘、ROMRead-OnlyMemory,只读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随即存储器、EPROM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可擦写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Electrically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闪存、磁性卡片或光线卡片。也就是,存储设备包括由设备例如,计算机、手机以能够读的形式存储或传输信息的任何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本发明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实现:本发明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可实现:通过设置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在联合放贷方不通过用户申请资料审核时,自动触发该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实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法可保证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在其申请资料由一方出资人审核通过之后,在其他出资人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提交贷款请求获得放款,有效满足用户的贷款需求并减少了放贷平台的重复审核工作量,可显著降低放贷平台的客户资源流失率。该装置还可实现:通过设定自动触发放贷模式切换功能的预置条件,降低了放贷平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机率,为放贷平台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根据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使得所选定的所述联合放贷方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匹配程度较高,可提高联合贷款业务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概率,便于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通过在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提高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可提高对用户准时还款的约束力,进而降低放贷平台的放贷风险。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实现上述提供的方法实施例,具体功能实现请参见方法实施例中的说明,在此不再赘述。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计算机设备可以是服务器、个人计算机以及网络设备等设备。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处理器302、存储器303、输入单元304以及显示单元305等器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3示出的设备结构器件并不构成对所有设备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存储器303可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301以及各功能模块,处理器302运行存储在存储器303的计算机程序301,从而执行设备的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存储器可以是内存储器或外存储器,或者包括内存储器和外存储器两者。内存储器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可编程ROMPROM、电可编程ROMEPROM、电可擦写可编程ROMEEPROM、快闪存储器、或者随机存储器。外存储器可以包括硬盘、软盘、ZIP盘、U盘、磁带等。本发明所公开的存储器包括但不限于这些类型的存储器。本发明所公开的存储器只作为例子而非作为限定。输入单元304用于接收信号的输入,以及接收用户输入的关键字。输入单元304可包括触控面板以及其它输入设备。触控面板可收集用户在其上或附近的触摸操作比如用户使用手指、触笔等任何适合的物体或附件在触控面板上或在触控面板附近的操作,并根据预先设定的程序驱动相应的连接装置;其它输入设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键盘、功能键比如播放控制按键、开关按键等、轨迹球、鼠标、操作杆等中的一种或多种。显示单元305可用于显示用户输入的信息或提供给用户的信息以及计算机设备的各种菜单。显示单元305可采用液晶显示器、有机发光二极管等形式。处理器302是计算机设备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电脑的各个部分,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存储器302内的软件程序和或模块,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内的数据,执行各种功能和处理数据。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计算机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302,存储器303,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301,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301被存储在存储器303中并被配置为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302执行,所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301配置用于执行以上任一实施例所述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本发明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可实现:本发明提供的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可实现:通过设置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在联合放贷方不通过用户申请资料审核时,自动触发该放贷模式切换功能,实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该方法可保证申请联合贷款业务的用户在其申请资料由一方出资人审核通过之后,在其他出资人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无需重新提交贷款请求获得放款,有效满足用户的贷款需求并减少了放贷平台的重复审核工作量,可显著降低放贷平台的客户资源流失率。该装置还可实现:通过设定自动触发放贷模式切换功能的预置条件,降低了放贷平台将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机率,为放贷平台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根据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使得所选定的所述联合放贷方与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匹配程度较高,可提高联合贷款业务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概率,便于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提高放贷平台的业务处理效率;通过在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提高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可提高对用户准时还款的约束力,进而降低放贷平台的放贷风险。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可以实现上述提供的方法实施例,具体功能实现请参见方法实施例中的说明,在此不再赘述。此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模块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模块中。上述集成的模块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所述集成的模块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也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部分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若所述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前,还包括:确定达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的预置条件。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包括:获取放贷平台当前的贷款余额;若所述贷款余额小于预置阈值,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若所述贷款余额大于等于所述预置阈值,从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第二联合放贷方;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接收所述第二联合放贷方的所述申请资料的第二审核结果;若所述第二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确定达到所述预置条件;以所述预置条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之前,还包括:获取预置数量放贷方的放贷业务关联数据;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将所述放贷方设为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罚息与利息结算规则与预置结算规则匹配的放贷方。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为预置放贷条件;所述根据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放贷业务关联数据达到第二预置条件的放贷方,包括:根据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从所述预置数量放贷方中确定所述预置放贷条件与所述用户的申请资料匹配程度最高的放贷方。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之后,还包括:获取所述联合贷款业务中的罚息利率;获取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对应的罚息利率增量;根据所述罚息利率增量对所述罚息利息进行调整,得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向所述用户反馈所述调整后的罚息利率。8.一种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上传的与联合贷款业务相关联的申请资料;数据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申请资料发送至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联合放贷方,以使所述联合放贷方审核所述申请资料;审核结果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联合放贷方反馈的所述申请资料的审核结果;放贷模式切换模块,用于在所述审核结果为拒绝联合放贷时,将所述联合贷款业务对应的放贷模式从默认设置的联合放贷模式切换为单独放贷模式。9.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10.一种计算机设备,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被配置为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所述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配置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

百度查询: 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贷款中的放贷模式切换方法、装置、介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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