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3-07-26
公开(公告)日:2024-03-19
公开(公告)号:CN220624317U
主分类号:F24F8/22
分类号:F24F8/22;F24F8/108;F24F13/28;F24F13/20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4.03.19#授权
摘要:本申请涉及一种箱柜空气净化器,包括主机体、空气净化组件以及消杀光源。空气净化组件设于主机体,用于净化空气。消杀光源设于主机体,并被配置为向主机体外发射消杀光线。上述箱柜空气净化器,除了利用空气净化组件对箱柜内的空气进行净化外,还能够利用消杀光源向箱柜内发射消杀光线,灭杀箱柜内,如鞋柜内鞋子上的细菌。箱柜内的异味,很大程度源于细菌活动产生的含硫化合物等带有气味的物质。因此,箱柜空气净化器灭杀细菌能够减少异味的源头,当细菌的数量得到控制后,即使不进行空气净化或降低空气净化的强度,异味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此外,箱柜空气净化器对于细菌的抑制还能够保护箱柜内的物品,防止其大量滋生霉菌。
主权项:1.一种箱柜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箱柜空气净化器包括:主机体10;空气净化组件30,设于所述主机体10;以及消杀光源50,设于所述主机体10,并被配置为向所述主机体10外发射消杀光线;其中,所述主机体10包括壳体11,所述壳体11内形成有风道F,并形成有连通所述风道F的进风口J及出风口C,所述空气净化组件30设于所述风道F内;所述壳体11构造有第一装配部113和第二装配部,所述箱柜空气净化器被配置为能够通过自身的所述第一装配部113与另一所述箱柜空气净化器的所述第二装配部可拆卸地配接。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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