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3-12-29
公开(公告)日:2024-03-22
公开(公告)号:CN117748164A
主分类号:H01Q21/00
分类号:H01Q21/00;H01Q21/24;H01Q9/04;H01Q1/48;H01Q1/24;H01Q1/36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4.04.09#实质审查的生效;2024.03.22#公开
摘要:本申请提供了电子设备,第一辐射体的电长度为目标频段的116波长至316波长之间,第二辐射体的电长度为目标频段的316波长至38波长之间;信号源与第一馈电端及第二馈电端的至少一者电连接,信号源被配置为激励第一辐射体及参考地板的至少部分形成支持目标频段的第一谐振模式,参考地板上的电流强度大于第一辐射体上的电流强度;和或,信号源被配置为激励第二辐射体及参考地板的至少部分形成支持目标频段的第二谐振模式,第一辐射体在第一谐振模式下的最大SAR值小于第二辐射体在第二谐振模式下的最大SAR值,天线工作在目标频段时具有较低的SAR值。
主权项: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参考地板及天线组件,所述天线组件包括:第一辐射体,所述第一辐射体包括第一自由端及第一馈电端,所述第一辐射体的电长度为目标频段的116波长至316波长之间;第二辐射体,所述第二辐射体包括第二自由端及第二馈电端,所述第二辐射体的电长度为所述目标频段的316波长至38波长之间;及信号源,用于提供所述目标频段的激励信号,并与所述第一馈电端及所述第二馈电端的至少一者电连接,所述信号源被配置为激励所述第一辐射体及所述参考地板的至少部分形成支持所述目标频段的第一谐振模式,所述参考地板上的电流强度大于所述第一辐射体上的电流强度,所述第一辐射体在所述第一谐振模式下的最大SAR值为第一SAR值;和或,所述信号源被配置为激励所述第二辐射体及所述参考地板的至少部分形成支持所述目标频段的第二谐振模式,所述第二辐射体在所述第二谐振模式下的最大SAR值为第二SAR值,所述第一SAR值小于所述第二SAR值。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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