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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授权】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和系统_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_201710492677.5 

申请/专利权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申请日:2017-06-26

公开(公告)日:2021-07-27

公开(公告)号:CN107341727B

主分类号:G06Q40/02(20120101)

分类号:G06Q40/02(20120101)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1.07.27#授权;2017.12.05#实质审查的生效;2017.11.10#公开

摘要: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和系统,以优化升级法定货币发行流通体系,提高货币回笼的安全性、时效性,降低货币回笼中耗费的成本。其中,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包括: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在接收到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

主权项:1.一种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申请方数字签名、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对所述申请方数字签名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业务核查通过的情况下,通过确权链对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权属登记,并在权属登记成功之后将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回笼,向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在接收到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

全文数据: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和系统技术领域[0001]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和系统。背景技术[0002]我国现有的法定货币是央行发行的人民币。人民币的发行基于现行的“央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即通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货币,并通过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回笼货币。[0003]现有纸币的发行是从发行基金调拨入央行发行库,再从央行发行库出库转入银行机构业务库,然后从银行机构业务库进入流通领域。现有货币的回笼是先从流通领域进入银行机构业务库,再从银行机构业务库进入央行发行库。[0004]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全球范围内的支付结算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种电子货币、虚拟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产品及其支付结算服务层出不穷。[0005]数字货币的出现是大势所趋。目前私人部门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存在价值不稳、公信力不强、可接受范围有限、容易产生较大负外部性等根本性缺陷。与此同时,私人部门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本身具有匿名性、高扩散率以及高波动性等特征,中央银行必须严肃考虑其对支付体系运行、货币体系运行以及金融稳定性带来的冲击影响。为此,由中央银行推动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优化升级法定货币发行流通体系势在必然。然而,由于数字货币与现有货币存在本质上的不同,现有货币的发行、回笼流程无法适用于数字货币。发明内容[0006]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和系统,能够提高货币回笼的安全性、时效性,降低货币回笼中耗费的成本。[0007]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0008]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包括: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业务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在接收到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0009]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货币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0010]可选地,在所述业务核查通过之后,并且在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对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回笼登记,并将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回笼。[0011]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申请方标识、数字货币库标识、回笼总金额、回笼明细;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的步骤包括:根据所述申请方标识核查申请方是否开户;根据所述数字货币库标识核查申请方的数字货币库是否己登记;核查回笼总金额与回笼明细中的金额总和是否一致。[0012]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申请方数字签名;在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对所述申请方数字签名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再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0013]可选地,在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预设的风险控制规则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再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的请求。[0014]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数字货币的回笼系统。[0015]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的回笼系统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业务核查模块,用于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增款通知模块,用于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在接收到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0016]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货币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0017]可选地,所述系统还包括:确权登记模块,用于在增款通知模块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之前,对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回笼登记,并将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回笼。[0018]可选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申请方标识、数字货币库标识、回笼总金额、回笼明细;业务核查模块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包括:根据所述申请方标识核查申请方是否开户;根据所述数字货币库标识核查申请方的数字货币库是否己登记;核查回笼总金额与回笼明细中的金额总和是否一致。[0019]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申请方数字签名;所述系统还包括:验签模块,用于对所述申请方数字签名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再由业务核查模块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0020]可选地,所述系统还包括:风险审核模块,用于根据预设的风险控制规则对所述数字货币发行请求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再由增款通知模块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的请求。[0021]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0022]本发明实施例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能够被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从而使该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能够执行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0023]上述发明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对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ACS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并在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后将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能够实现数字货币回笼的流程。与现有货币回笼流程相比,本发明实施例极大提高了货币回笼流程的安全性、时效性、便捷性,降低了货币回笼中耗费的成本,进而优化了法定货币的发行流通体系。[0024]上述的非惯用的可选方式所具有的进一步效果将在下文中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加以说明。附图说明[0025]附图用于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其中:[0026]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0027]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方法的主要步骤示意图;[0028]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系统的组成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0029]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示范性实施例做出说明,其中包括本发明实施例的各种细节以助于理解,应当将它们认为仅仅是示范性的。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至IJ,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做出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会背离本发明的范围和精神。同样,为了清楚和简明,以下的描述中省略了对公知功能和结构的描述。[0030]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如图1所示,在该应用场景中,申请方是商业银行,回笼方是人民银行。[0031]其中,商业银行设有前置机,人民银行设有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数字货币回笼系统。该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具体为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AccountCentralSystem。在具体实施时,前置机与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可选用MQ消息队列异步通信方式进行数据交互,数字货币回笼系统与ACS系统也可选用MQ消息队列)异步通信方式进行数据交互。可理解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取其他通信方式,比如Http同步通信方式。[0032]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方法的主要步骤示意图。图2所示方法可主要由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完成。如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方法主要涉及以下步骤:[0033]步骤S201、数字货币回笼系统接收前置机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其中,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其中,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货币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在具体实施时,还可对数字货币加密字串进行拓展。例如,数字货币加密字串还可包括:货币安全属性。其中,货币安全属性是与数字货币安全加密相关的一组字段,能够保证数字货币不可伪造、不可篡改等。具体实施时,在步骤S201之前,可先由商业银行经办员汇总数字货币回笼需求,形成数字货币回笼计划,再由商业银行的审核员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计划进行审核。之后,商业银行将审核通过的数字货币回笼计划提交至前置机,前置机根据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计划生成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并将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发送至人民银行的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其中,商业银行至少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向前置机提交数字货币回笼计划:一、可将前置机与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通过接口调用的方式直接相连,从而可通过行内系统将数字货币回笼计划发送至前置机;二、可在前置机的操作界面上手工录入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计划。[0034]在步骤S201之后,可直接进入步骤S202。或者,在步骤S2〇1之后,也可先执行以下操作:对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携带的申请方数字签名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再进入步骤S202。[0035]步骤S202、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向ACS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具体实施时,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可包括:申请方标识、数字货币库标识、回笼总金额、回笼明细。例如,所述申请方标识可以是商业银行的机构编码,也可以是商业银行的英文简称等等。[0036]在步骤S202中,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具体包括:根据所述申请方标识核查申请方是否开户;根据数字货币标识核查申请方的数字货币库是否己登记;核查回笼总金额与回笼明细中的金额总和是否一致。之后,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ACS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比如,在核查结果为回笼总金额与回笼明细中的金额总和一致、回笼总笔数与回笼明细中的笔数之和一致的情况下,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向ACS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以通知ACS系统增加存款准备金、并进行账务处理。可理解的是,在不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对业务核查的具体内容进行修改。比如,在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回笼总笔数时,还可对回笼总笔数与回笼明细中的笔数之和是否一致进行核查。[0037]在步骤S202之后,可直接进入步骤S203。或者,在步骤S202之后,为了进一步降低数字货币的回笼风险,提高数字货币回笼流程的安全性,还可先执行以下操作:根据预设的风险控制规则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审核。具体实施时,所述风险控制规则可以为:申请回笼的总金额需小于预设阈值。在该风险控制规则下,当申请回笼的总金额小于预设金额阈值时,则继续执行步骤S203;当申请回笼的总金额大于预设金额阈值时,则拒绝此次回笼申请或者进行人工审核。在人工审核通过之后,再进入步骤S203。可理解的是,所述风险控制规则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改动。比如,所述风险控制规则也可以为:申请回笼频率小于预设频率阈值,预设时间段内的申请回笼总金额小于预设金额阈值。[0038]进一步,在根据风险控制规则进行审核之后,可直接进入步骤S203。或者,在根据风险控制规则进行审核之后,可先对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以下操作:对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回笼登记,并将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可用。具体实施时,可通过确权链对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权属登记。在权属登记成功之后,再将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在数据库中的登记状态设为可用。之后,再进入步骤S203。[0039]需指出的是,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为了便于管理数字货币,预先在数据库中设置了数字货币登记状态属性字段,并预先设置了登记状态属性的可选取值。比如,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数字货币登记状态属性的可选取值包括:生产中、锁定、可用、销毁和回笼状态。在数字货币回笼流程中,在接收到确权链发送的确权成功应答之后,可将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修改为回笼。[0040]步骤S203、ACS系统根据所述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增加存款准备金,并向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反馈对于所述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的应答。其中,所述应答可能是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也可能是增加存款准备金失败应答。[0041]步骤S204、在接收到ACS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前置机。前置机在接收到数字货币回笼应答之后,可通过接口方式将该应答报文转发至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或者,前置机也可将该应答报文保存在本地,商业银行操作人员可通过前置机界面查看数字货币回笼情况。[004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接收前置机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对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ACS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并在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后将回笼应答发送至前置机,能够实现数字货币回笼的流程。与现有货币回笼流程相比,本发明实施例极大提高了货币回笼流程的安全性、时效性、便捷性,降低了货币回笼中耗费的成本,进而优化了法定货币的发行流通体系。进一步,在向ACS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之前,通过确权链对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权属登记,为数字货币实现了一个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便于保障数字货币的安全。[0043]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在具体实施时,该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可以是一个单独的软件系统,也可以是软件系统中的一部分。比如,数字货币回笼系统可以是数字货币核心系统中的一部分。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系统示意图。如图3所示,数字货币回笼系统300主要包括:接收模块301、业务核查模块302、增款通知模块303、发送模块304。[0044]接收模块301,用于接收前置机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其中,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货币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在具体实施时,还可对数字货币加密字串进行拓展。例如,数字货币加密字串还可包括:货币安全属性。其中,货币安全属性是与数字货币安全加密相关的一组字段,能够保证数字货币不可伪造、不可篡改等。[0045]进一步,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数字货币回笼系统还可包括验签模块。所述验签模块用于对申请方的数字签名进行验证。若验证不通过,则拒绝此次回笼申请;若验证通过,再由业务核查模块302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0046]业务核查模块302,用于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其中,接收模块301接收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可包括:申请方标识、数字货币库标识、回笼总金额、回笼明细。具体地,业务核查模块302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包括:根据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携带的申请方标识核查申请方是否开户;根据数字货币库标识核查申请方的数字货币库是否已登记;核查申请总金额与申请明细中的金额总和是否一致。可理解的是,只要不影响本发明的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对业务核查的具体内容进行修改。[0047]进一步,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数字货币回笼系统还可包括风险审核模块。所述风险审核模块,用于根据预设的风险控制规则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审核。具体实施时,所述风险控制规则可以为:申请回笼的总金额需小于预设阈值。在该风险控制规则下,当申请回笼数字货币的总金额小于预设金额阈值时,再由增款通知模块303通知ACS系统增加存款准备金;当申请回笼的总金额大于预设金额阈值时,则拒绝此次回笼申请或者进行人工审核。在人工审核通过之后,再由增款通知模块303通知ACS系统增加存款准备金。可理解的是,所述风险控制规则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改动。比如,所述风险控制规则也可以为:申请回笼频率小于预设频率阈值,预设时间段内的申请回笼总金额小于预设金额阈值。[0048]增款通知模块303,用于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ACS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比如,在核查结果为回笼总金额与回笼明细中的金额总和一致、回笼总笔数与回笼明细中的笔数之和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增款通知模块303向ACS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以通知ACS系统增加存款准备金、并进行账务处理。^[0049]发送模块304,用于在接收到ACS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前置机。[0050]进一步,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系统300还可包括:确权登记模块。确权登记模块,用于在增款通知模块303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之前,对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回笼登记,并将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回笼。具体实施时,所述确权模块可基于包括确权通知单元、确权链、状态修改单元的架构实现。其中,确权通知单元,用于在向确权链发送回笼确权申请。确权链可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所述确权链用于在接收到所述回笼确权申请情况下,对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权属登记,并向状态修改单元发送对于所述回笼确权申请的应答。状态修改单元,用于在接收到对于所述回笼确权申请的成功应答之后,将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回笼。通过确权登记模块对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权属登记。进而,为数字货币实现了一个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便于保障数字货币的安全。[0051]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构建数字货币回笼系统,能够接收前置机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对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ACS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并在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后将回笼应答发送至前置机,从而实现了数字货币回笼的功能。本发明实施例的数字货币回笼系统极大提高了货币回笼的安全性、时效性、便捷性,降低了货币回笼中耗费的成本,进而优化了法定货币的回笼体系。[0052]上述产品可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具备执行方法相应的功能模块和有益效果。未在本实施例中详尽描述的技术细节,可参见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0053]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的是,取决于设计要求和其他因素,可以发生各种各样的修改、组合、子组合和替代。任何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业务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在接收到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货币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业务核查通过之后,并且在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对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回笼登记,并将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回笼。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坯包括:申请方标识、数字货币库标识、回笼总金额、回笼明细;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的步骤包括:根据所述申请方标识核查申请方是否开户;根据所述数字货币库标识核查申请方的数字货币库是否已登记;核查回笼总金额与回笼明细中的金额总和是否一致。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申请方数字签名;在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对所述申请方数字签名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再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的步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预设的风险控制规则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再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的请求。7.—种数字货币的回笼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业务核查模块,用于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增款通知模块,用于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在接收到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货币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确权登记模块,用于在增款通知模块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之前,对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进行回笼登记,并将所述待回笼的数字货币的登记状态设为回笼。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任一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申请方标识、数字货币库标识、回笼总金额、回笼明细;业务核查模块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包括:根据所述申请方标识核查申请方是否开户;根据所述数字货币库标识核查申请方的数字货币库是否己登记;核查回笼总金额与回笼明细中的金额总和是否一致。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还包括:申请方数字签名;所述系统还包括:验签模块,用于对所述申请方数字签名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再由业务核查模块对所述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风险审核模块,用于根据预设的风险控制规则对所述数字货币发行请求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再由增款通知模块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的请求。13.—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指令,其特征在于,^述计算机指令能够被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从而使该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百度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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