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4-02-06
公开(公告)日:2024-04-26
公开(公告)号:CN117935443A
主分类号:G07G1/00
分类号:G07G1/00;G07G1/01;G07G1/12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4.05.14#实质审查的生效;2024.04.26#公开
摘要:本申请实施方式提供一种收银设备、收银组件及收银方法。收银设备包括壳体、显示屏与NFC模块。显示屏固定在壳体上,用于显示商品的待支付金额和或支付方式引导和或支付结果。NFC模块位于壳体围成的空间内,以用于和电子设备靠近以进行电子支付。NFC模块的设置,相较于扫码支付,支付更加的便捷,提高了支付效率;显示屏显示支付方式引导,可引导消费者快速地进行电子支付,以提高支付效率;显示屏显示商品的待支付金额及支付结果,消费者无需咨询商家关于待支付金额及是否支付完成,不仅解放了商家,提高了支付效率,也提高了消费者的体验感。
主权项:1.一种收银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显示屏,固定在所述壳体上,所述显示屏用于显示商品的待支付金额和或支付方式引导和或支付结果;NFC模块,位于所述壳体围成的空间内,以用于和电子设备靠近以进行电子支付。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银设备、收银组件及收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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