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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授权】提升机构以及自动售卖机_成都越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_201711352688.X 

申请/专利权人:成都越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2017-12-15

公开(公告)日:2024-04-09

公开(公告)号:CN109934994B

主分类号:G07F11/16

分类号:G07F11/16;G07F11/56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4.04.09#授权;2019.07.19#实质审查的生效;2019.06.25#公开

摘要:本发明涉及自动售卖机领域,公开了一种提升机构,用于自动售卖机出货,包括商品托架和第一驱动组件,所述商品托架用于导出自动售卖机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在导出货物的过程中,商品托架通过自身的移动穿过所述的储货机构并将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向上托起;所述第一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商品托架在高度方向上向上或向下移动。同时还提供了一种自动售卖机,该自动售卖机内设置有用于储存货物的盘式储货机构;配合该盘式储货机构,在自动售卖机内安装有上述的提升机构。在本发明中商品托架通过向上移动可以将货物托起并送至机器顶部的出货口完成出货,便于消费者取货,无需再弯腰拿取。

主权项:1.提升机构,用于自动售卖机出货,其特征在于,包括:商品托架10,该商品托架10用于导出自动售卖机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在导出货物的过程中,商品托架10穿过所述的储货机构上开设的与商品托架10相配合的第一开口(116)并将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向上托起;竖直导轨30,该竖直导轨30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10在高度方向上移动;第一驱动组件,该第一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商品托架在高度方向上向上或向下移动;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第一电机201、链盘202和链条203;所述的链盘202安装于所述第一电机201的输出轴上,链盘202的转动由该第一电机201带动;所述链条203的移动由所述的链盘202带动,链条203的一端与所述的商品托架10固定连接;位于所述链盘202与所述商品托架10之间的链条203由所述的竖直导轨30限位只能沿着竖直导轨30在高度方向上移动;水平导轨501和第二驱动组件;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固定于自动售卖机最底层的储货机构的下方并与所述的竖直导轨30在空间上相互垂直,该水平导轨501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10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的商品托架10以及第一驱动组件沿着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在水平方向上移动。

全文数据:提升机构以及自动售卖机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自动售卖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配合储货机构使用的用于出货的提升机构以及安装有该提升机构的自动售卖机。背景技术自动售卖机因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能节省人力、方便交易的优点得到广泛应用。现有的自动售卖机具有多种商品储货机构,可分为螺旋弹簧式货道、履带式货道、蛇形货道、竖直货道。其中,螺旋弹簧式货道和履带式货道是一种将商品在水平方向上直线排列的储货机构,并通过由电机驱动的螺旋弹簧或履带将商品逐一送至出货口。蛇形货道和竖直货道是一种将商品在竖直方向上呈蛇形或直线排列的储货机构,并依靠重力使商品逐一下落至出货口。上述商品储货机构的特点是将商品沿单一方向进行排列,但是这种排列方式的空间利用率较低,导致储货机构在水平或竖直方向上尺寸过大,不利于应用在自主移动式售货机器人上。而且,螺旋弹簧和履带式货道可靠性较差,在送货过程中易发生卡货现象。而重力下落式机构导致自动售卖机出货口位置较低,需要弯腰取货,消费体验较差。另外,上述出货方式也不能售卖玻璃等易碎包装商品。因此,有必要对现有自动售卖机的商品储货机构以及其他内部结构进行改进,以解决上述问题。发明内容本发明的发明人在对现有的自动售卖机进行改进时,一方面,力求设计出一种出货口位于机器顶部的自动售卖机,以提升消费体验,无需弯腰取货,另一方面,为了提升储货机构的空间利用率,设计出一种内外分层的盘式储货机构,货物呈环形布置在该储货机构的储物格内,当需要出货时,可以选择某一储物格内的货物将其托起并提升至机器顶部的出货口。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考虑,本发明其中一方面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提升机构,能将上述盘式储货机构内的货物提升至机器顶部的出货口而完成出货;另一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装有上述提升机构的自动售卖机。为实现上述第一方面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提升机构,用于自动售卖机出货,包括:商品托架,该商品托架用于导出自动售卖机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在导出货物的过程中,商品托架通过自身的移动穿过所述的储货机构并将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向上托起;第一驱动组件,该第一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商品托架在高度方向上向上或向下移动。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商品托架通过向上移动可以将货物托起并送至机器顶部的出货口完成出货,便于消费者取货,无需再弯腰拿取;另外,由于商品托架是由下而上穿过储货机构并取走货物的,因此可以将提升机构的主体部分设计在储货机构的底部,相较于现有的一些将提升机构设计在储货机构一旁的结构而言,可以减小自动售卖机横截面的尺寸。需说明的是,上述的提升机构不仅仅可以配合前述的盘式储货机构使用,在可实现且不冲突的情况下,其也可以配合其他需要由下而上出货的储货机构使用。进一步的,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竖直导轨,该竖直导轨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在高度方向上移动。在本方案中,竖直导轨给予商品托架一个引导方向,可防止其在移动时发生偏移。进一步的,所述的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第一电机、链盘和链条;所述的链盘安装于所述第一电机的输出轴上,链盘的转动由该第一电机带动;所述链条的移动由所述的链盘带动,链条的一端与所述的商品托架固定连接。在本方案中,链盘转动时可带动链条移动,链条的移动又能带动商品托架向上或者向下移动,从而可以实现托起货物或收回商品托架。当然,在可实现的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第一驱动组件并不限于上述结构,也可以为可驱动商品托架上下移动的其他结构或装置。进一步的,位于所述链盘与所述商品托架之间的链条由所述的竖直导轨限位只能沿着竖直导轨在高度方向上移动。在本方案中,由于竖直导轨限制了链条的移动方向,所以当链盘转动时,链条要么是带动商品托架向上移动,要么就是带动商品托架向下移动,限制了链条发生其他方向移动的可能性。进一步的,所述的链条为拖链。拖链为工业上常用到的一种链条,其外形似坦克链,由众多单元链节组成,每个链节上均设有限位凸起,使得各链节相对于与之相连的链节只能转动一定角度,若干链节按照相同方向连接以后,整跟链条只能单方向弯曲,若链条在弯曲方向受到限制,则链条将维持直线状态,具有所述特性的链条有利于运用在本发明中驱动商品托架移动。进一步的,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壳体,该壳体用于将所述链盘以及所述链盘附近的链条收纳于其中;所述的第一电机固定于该壳体一侧的外壁上。在本方案中,所述的壳体一方面用于收纳链盘以及链盘附近的链条,另一方面还可以用于限制受链盘作用的链条链节与链盘保持贴合状态。进一步的,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水平导轨和第二驱动组件;所述的水平导轨与所述的竖直导轨在空间上相互垂直,该水平导轨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的商品托架以及第一驱动组件沿着所述的水平导轨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本方案主要是为具有内外分层或更多分层的盘式储货机构而设计的,通过第二驱动组件的驱动可以使商品托架有选择性的对准内层、外层或者其他层,从而可以实现任意一层的出货。进一步的,所述的水平导轨的一侧设置有齿条;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包括第二电机和由该第二电机带动的第一齿轮,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的商品托架相对固定,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的齿条相啮合。在本方案中,由于第二电机与商品托架是相对固定的,因此第二电机转动时,可以通过第一齿轮与齿条的配合,带动商品托架沿着水平导轨在水平方向上移动,从而可以选择与储货机构的内层、外层或者其他层对准。进一步的,所述的水平导轨安装于水平导轨支架上,该水平导轨支架用于将所述的水平导轨固定于自动售卖机最底层的储货机构的下方。进一步的,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水平导轨、第二驱动组件和用于收纳所述链条的储存槽;所述的水平导轨与所述的竖直导轨在空间上相互垂直,该水平导轨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的商品托架、壳体以及第一驱动组件沿着所述的水平导轨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储存槽大致呈J形,其底部铰接于所述壳体的一侧,其顶部活动连接于自动售卖机的内部。在本方案中,由于壳体在第二驱动组件的带动下是可以沿水平方向移动的,因此为了保证储存槽与壳体的衔接不受壳体的移动影响,特将两者的连接设计为铰接连接,也正如此,壳体的移动会带动储存槽随之移动,因此有必要将储存槽的顶部设计为活动连接,以保证储存槽的顶部不会限制其水平移动。需说明的,储存槽顶部的活动连接一方面需要保证储存槽可以绕其顶部小幅度摆动,另一方面还需保证储物槽的顶部可以小幅度地上下移动。上述设计的目的在于,假设壳体移动时,储存槽不随之移动,难么必然会有部分链条外露,而外露的链条没有壳体或储存槽对其导向,因此在来回移动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卡连的现象;为避免上述现象发生,本发明将储存槽设计为可随壳体移动的结构形式,从而保证链条被收纳在壳体和储存槽内并由该两部分导向;储存槽移动时,由于其底部仅发生水平移动,所以其顶部必然会同时发生摆动和高度方向上的小幅移动,所以顶部必须保证这两个方向的自由度。基于上述目的,显然储存槽与壳体的连接并不限于上述连接方式,在一种替代方案中,储存槽和壳体可以通过伸缩结构连接,伸缩结构的一端与储存槽或壳体固定连接,另一端则与壳体或储存槽滑动连接,当壳体移动时,存储槽固定不动,可藉由伸缩结构的伸出或缩回保证两者的衔接,避免链条外露。为实现上述第二方面的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自动售卖机,该自动售卖机内设置有用于储存货物的盘式储货机构;配合该盘式储货机构,在所述的自动售卖机内安装有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提升机构。附图说明图1是实施例1中提升机构主体部分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的右侧视图;图3是图2中的壳体以及其他部件移动至外侧时的示意图;图4是图1的左侧视图;图5是图2的剖面视图;图6是实施例1中提升机构的整体结构图;图7是实施例1中的提升机构安装至储货机构中时的示意图;图8是图7的俯视图,该图中在图7的基础上省去了部分部件;图9是图8中省去货物后的示意图;图10是为显示出一些部件,在图9的基础上省去部分部件后的示意图;图11是实施例2中底盘的结构示意图;图12是实施例2中的的储物盘和底盘安装在中心筒上后的示意图;图13是在图12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部件后的示意图;图14是商品托架对准于第一储物环时的示意图;图15是商品托架对准于第二储物环时的示意图;图16是商品托架将第一储物环内的货物顶出时的示意图;图17是提升机构与四层储货机构安装形成的自动售卖机的结构示意图;图18是在图17的基础上安装了外壳后的示意图;图19是图18的仰视图;图中标记为:10-商品托架,101-滑块,201-第一电机,202-链盘,203-链条,30-竖直导轨,301-竖直导轨A,3011-竖直导轨A1,3012-竖直导轨A2,3013-竖直导轨A3,302-竖直导轨B,40-壳体,501-水平导轨,502-水平导轨支架,503-导轨槽,601-第二电机,602-第一齿轮,70-齿条,80-储存槽,901-限位挡块,902-圆柱块;11-储物盘,111-第一储物环,112-第二储物环,113-储物格,114-出货格,115-隔板,116-第一开口,117-齿圈,21-底盘,211-第二开口,311-第三电机,312-第二齿轮;12-中心筒,121-切槽;13-货物。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介绍,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实施例1:如图1-图7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提升机构,用于自动售卖机出货,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商品托架10和第一驱动组件。所述的商品托架10用于导出自动售卖机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在导出货物的过程中,商品托架10通过自身的移动穿过所述的储货机构并将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向上托起。所述的第一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商品托架在高度方向上向上或向下移动。为了保证商品托架10在高度方向上移动的可靠性,避免移动时发生偏移,本实施例引入了竖直导轨30,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10在高度方向上移动。其中,商品托架10可通过一滑块101与竖直导轨30衔接,移动时,通过该滑块101的滑移来带动商品托架10移动。优选地,所述的商品托架10呈十字形,十字形的商品托架10在出货时对货物的支撑较为稳定。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的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第一电机201、链盘202和链条203。所述的链盘202安装于所述第一电机201的输出轴上,链盘202的转动由该第一电机201带动;所述链条203的一段套设在所述的链盘202上,由此链条203的移动由该链盘202带动,链条203的一端与所述的商品托架10固定连接,具体的,与所述的滑块101固定而间接与商品托架10固定连接。链条203的长度依具体情况而定,至少需要满足货物能被送至机器顶部的出货口,链条的203的另一端可以为自由端,也可以与一滑动块连接而使链条可以在一槽内自由滑动。优选地,位于所述链盘202与所述商品托架10之间的链条203由所述的竖直导轨30限位只能沿着竖直导轨30在高度方向上移动。具体的,该部分的链条203伸入到竖直导轨30内并受竖直导轨30的侧边限位,从而保证链条203只能沿着竖直导轨30向上或向下移动。在一种较优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链条203为拖链。拖链为工业上常用到的一种链条,其外形似坦克链,由众多单元链节组成,每个链节上均设有限位凸起,使得各链节相对于与之相连的链节只能转动一定角度,若干链节按照相同方向连接以后,整跟链条只能单方向弯曲,若链条在弯曲方向受到限制,则链条将维持直线状态,具有所述特性的链条有利于运用在本实施例中驱动商品托架移动。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本实施例的提升机构还包括壳体40,该壳体40用于将所述链盘202以及所述链盘202附近的链条203收纳于其中;所述的第一电机201固定于该壳体40一侧的外壁上,第一电机201的输出轴由壳体40的侧壁伸入后与链盘203固定连接。所述壳体40一方面用于收纳链盘202以及链盘202附近的链条203,另一方面还可以用于限制套设于链盘202上的链条203使其与链盘202保持贴合。当面对在平面上具有内外分层或更多分层的盘式储货机构时,为了使商品托架10可以与任意一层对准并出货,本实施例的提升机构还包括水平导轨501和第二驱动组件。所述的水平导轨501与所述的竖直导轨30在空间上相互垂直,该水平导轨501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10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的商品托架10以及第一驱动组件沿着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在水平方向上移动。优选地,所述的水平导轨501的一侧设置有齿条70;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包括第二电机601和由该第二电机601带动的第一齿轮602,所述第二电机601与所述的商品托架10相对固定,所述第一齿轮602与所述的齿条70相啮合;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安装于水平导轨支架502上,该水平导轨支架502用于将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固定于自动售卖机最底层的储货机构的下方。具体的,两个水平导轨501分别安装在位于两侧的水平导轨支架502的内壁上,所述壳体40的两侧分别安装有与所述水平导轨501相匹配的导轨槽503,所述的齿条70安装于其中一个水平导轨支架502的底部,所述的第二电机601固定于所述的壳体40上,由此,第二电机601转动时,可通过第一齿轮602与齿条70的配合关系驱使商品托架10、壳体40、第二电机601以及第一驱动组件水平移动,进而可以选择与储货机构的任意一层对准。优选地,为了对上述部件的水平移动进行限位,在所述齿条70的两端各设置有一个限位挡块901,同时,在第二电机601上对应设置有一个用于与所述限位挡块901相抵而进行限位的圆柱块902,由此可以限制上述部件只能在两个限位挡块901之间移动。在一种实施方式中,为了收纳所述的链条203,引入了储存槽80,该储存槽80大致呈J形,可以将不用的链条203收于其中,储存槽80的J形可以由弯段和直段组合而成。优选地,储存槽80的底部铰接于所述壳体40的一侧,顶部活动连接于自动售卖机的内部,其中,储存槽80与壳体40的铰接点位于两者的下部,两者的上部则相互不连接。由于壳体40在第二驱动组件的带动下是可以沿水平方向移动的,因此为了保证储存槽80与壳体40的衔接不受壳体40的移动影响,特将两者的连接设计为铰接连接,也正如此,壳体40的移动会带动储存槽80随之移动,因此有必要将储存槽80的顶部设计为活动连接,以保证储存槽80的顶部不会限制其水平移动,其中,储存槽80顶部的活动连接一方面需要保证储存槽80可以绕其顶部小幅度摆动,另一方面还需保证储物槽80的顶部可以小幅度地上下移动。在其他的实施例中,储存槽80和壳体40还可以通过伸缩结构连接,伸缩结构的一端与储存槽或壳体固定连接,另一端则与壳体或储存槽滑动连接,当壳体40移动时,存储槽80固定不动,可藉由伸缩结构的伸出或缩回保证两者的衔接,避免链条203外露。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为了收纳延伸至壳体40以外的暂时不使用的链条203,也可以设计一个专门的链条收纳装置代替所述的储存槽,例如将链条盘绕在一个可转动的类似于电缆收线器的盘式收纳装置上,当需要拉出或收回链条时,盘式收纳装置可以自由转动使得链条被拉出或被盘绕。实施例2:如图7-图19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自动售卖机,该自动售卖机内设置有用于储存货物13的盘式储货机构;配合该盘式储货机构,在自动售卖机内安装有实施例1所述的提升机构。关于所述的盘式储货机构,具体结构如下:其包括储物盘11、第三驱动组件和用于承载储物盘11以及储物盘11上的待售货物13的底盘21。所述的储物盘11包括位于内圈的第一储物环111和位于外圈的第二储物环112,所述储物环111、112包括多个相互独立的储物格113和一个出货格114,每个所述的储物格113均可用于储存待售的货物13,所述的出货格114为设置在储物盘11上的缺口,其尺寸足够待售的货物13沿竖直方向通过,所述的多个储物格113与出货格114在同一水平面上排列成环状。第一储物环111和第二储物环112是在储物盘11上分区形成的两个同心环,储物格113是在储物环111、112上大致等距离划分而形成的相互独立的单元格,储物格113的大小与出货格114的大小大致一致。每个储物格113以及出货格114在其两侧均设置有隔板115,该隔板115一方面可以防止待售货物13倾倒,另一方面,当货物13被实施例1的提升机构由下而上提取时,隔板115可以起到导向作用,同时也可以防止被提取的货物13由于抖动而倾倒,所述隔板115的高度能覆盖住货物13穿过储货机构的整个路径。其中,所述储物格113的底部开设有供自动售卖机的提升机构由下而上穿过的第一开口116,第一开口116配合所述的商品托架10也呈十字形。所述的第三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的储物盘11绕一轴做旋转运动,该轴为垂直且交于储物盘11盘心的轴。所述的第三驱动组件包括第三电机311和第二齿轮312。其中,第三电机311安装于储物盘11中央自动售卖机的中心筒12内,第二齿轮3122固定于第三电机311的输出轴上,为了达到第三电机311能驱动储物盘11旋转的目的,在储物盘11的内缘设置有一圈齿圈117,第二齿轮312由中心筒12侧壁的切槽121露出并与所述齿圈117相互啮合,且齿圈117的齿数大于第二齿轮312的齿数,由此,第三电机311转动时可藉由第二齿轮312与齿圈117的配合关系带动储物盘11转动。所述的底盘21位于所述储物盘11的下方,储物盘11旋转时与底盘21之间为滚动摩擦。底盘21上对应第一储物环111和第二储物环112分别开设有两个第二开口211,以供自动售卖机的提升机构以及货物13由下而上穿过,两个第二开口211为在底盘21上分别开设的两个方形缺口,第二开口211的形状大小与所述的出货格114大致一致。需说明的是:第一开口116、第二开口211以及出货格114均设计为贯通至竖直导轨30处的结构形式,以保证商品托架10与竖直轨道30衔接的部分能顺利穿过所述开口116、211或出货格114。上述为盘式储货机构的具体结构,为了提升自动售卖机的储货量,在自动售卖机的高度方向上可以分层安装多层上述的盘式储货机构,图中以四层盘式储货机构为例,由下而上包括B1层、B2层、B3层和B4层。安装时需保证每一层底盘21的第二开口211在高度方向上对齐。层与层之间的高度差可以依据每层所要存放的货物13的高度进行灵活调整。关于实施例1提升机构的安装,具体如下:将所述的两个水平导轨支架502固定于最底层盘式储货机构的底盘21的底面上,并且保证两个水平导轨501沿盘式储货机构的径向延伸,同时,还要保证商品托架10水平移动时可以分别对准底盘21的两个第二开口211。将储存槽80的顶部活动连接于自动售卖机内所述中心筒12上部的内壁上。安装时一方面需要保证储存槽80可以绕其顶部小幅度摆动,另一方面还需保证储物槽80的顶部可以小幅度地上下移动。关于所述竖直导轨30的安装,其中,与所述第二储物环112对应的竖直导轨B302安装于第二储物环112的一侧自动售卖机外壳附近,即竖直导轨B302是位于储物盘11之外的;与所述第一储物环111对应的竖直导轨A301则位于第一储物环111的一侧,由于储物盘11是可旋转的,而竖直导轨A301又是位于储物盘11盘中的,与位于储物盘11一侧的竖直导轨B302并不相同,因此为了保证竖直导轨A301的连贯性以及保证储物盘11的旋转不会受到竖直导轨A301的影响,所以在本实施例中将竖直导轨A301分为多段组成,其中,每一层的储货机构均对应一段竖直导轨A301,每一段竖直导轨A301又包括位于底盘21上的竖直导轨A13011、位于储物盘11上的竖直导轨A23012以及位于下层储物盘11与上层底盘21之间的竖直导轨A33013;其中,所述竖直导轨A13011开设在底盘21内圈第二开口211的一侧,所述的竖直导轨A23012则开设在第一储物环111的每一个储物格113的一侧,所述的竖直导轨A33013则相较于竖直导轨A13011和竖直导轨A23012要长很多,其固定在下层储物盘11与上层底盘21之间,并且与下层的储物盘11之间具有一较小的间隙;由此,当储物盘11旋转时,转至任意一格储物格113时,均能保证竖直导轨A23012与其上下的竖直导轨A13011和竖直导轨A33013衔接形成一个连贯的轨道。依据上述技术方案成型的自动售卖机,其具体的出货流程如下:出货前,提升机构的商品托架10位于最底层盘式储货机构底盘21的下方,其可以在第二电机601的驱动下选择与底盘21任意一个第二开口211对准,从而可以选择性的与第一储物环111对准或者与第二储物环112对准;当其中某层盘式储货机构中的某个储物格113可以是第一储物环111中的储物格,也可以是第二储物环112中的储物格内的货物13需要出货时,启动第三电机311将该储物格113转至其底盘21的第二开口211的正上方,同时其他层的储物盘11也在相应的第三电机311的带动下转动,将出货格114调整到相应底盘21的第二开口211的正上方,从而在纵向方向上各出货格114以及第二开口211形成一个出货通道,之后启动第一电机201,商品托架10在竖直导轨30的导向作用下沿着所述出货通道向上移动,移动至出货层时,将储物格113内的货物13托起,之后再继续向上移动穿过所有的储货机构后到达机器顶部出货口,完成出货。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实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连接”、“安装”、“固定”等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提升机构,用于自动售卖机出货,其特征在于,包括:商品托架,该商品托架10用于导出自动售卖机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在导出货物的过程中,商品托架10通过自身的移动穿过所述的储货机构并将储货机构中的货物向上托起;第一驱动组件,该第一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商品托架在高度方向上向上或向下移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竖直导轨,该竖直导轨30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10在高度方向上移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第一电机201、链盘202和链条203;所述的链盘202安装于所述第一电机201的输出轴上,链盘202的转动由该第一电机201带动;所述链条203的移动由所述的链盘202带动,链条203的一端与所述的商品托架10固定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链盘202与所述商品托架10之间的链条203由所述的竖直导轨30限位只能沿着竖直导轨30在高度方向上移动。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链条203为拖链。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壳体40,该壳体40用于将所述链盘202以及所述链盘202附近的链条203收纳于其中;所述的第一电机201固定于该壳体40一侧的外壁上。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水平导轨501和第二驱动组件;所述的水平导轨501与所述的竖直导轨30在空间上相互垂直,该水平导轨501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10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的商品托架10以及第一驱动组件沿着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在水平方向上移动。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导轨501的一侧设置有齿条70;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包括第二电机601和由该第二电机601带动的第一齿轮602,所述第二电机601与所述的商品托架10相对固定,所述第一齿轮602与所述的齿条70相啮合。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安装于水平导轨支架502上,该水平导轨支架502用于将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固定于自动售卖机最底层的储货机构的下方。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提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升机构还包括水平导轨501、第二驱动组件和用于收纳所述链条203的储存槽80;所述的水平导轨501与所述的竖直导轨30在空间上相互垂直,该水平导轨501用于引导所述的商品托架10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第二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的商品托架10、壳体40以及第一驱动组件沿着所述的水平导轨501在水平方向上移动;所述的储存槽80大致呈J形,其底部铰接于所述壳体40的一侧,其顶部活动连接于自动售卖机的内部。11.自动售卖机,其特征在于,该自动售卖机内设置有用于储存货物的盘式储货机构;配合该盘式储货机构,在所述的自动售卖机内安装有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提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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