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1-11-16
公开(公告)日:2023-05-23
公开(公告)号:CN116142506A
主分类号:B64U20/87
分类号:B64U20/87;B64U10/16;B64D9/00;B64U101/30;B64U101/60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4.01.05#实质审查的生效;2023.05.23#公开
摘要:本申请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人机的吊舱与无人机。无人机的吊舱,吊舱包括:吊舱主体,吊舱主体包括壳体和视觉组件,视觉组件位于壳体内;悬臂,悬臂具有沿其轴向相对设置的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端与吊舱主体连接,第二端用于与无人机的机身连接;悬臂与第一方向之间具有预设夹角α,预设夹角α满足:0°<α<90°,第一方向为无人机的机头方向,使得安装于吊舱主体内的视觉组件位于货物的前方,防止货物遮挡视觉组件的视场角,使无人机在配送过程中视角更加开阔。另外,无需将无人机的机身尺寸加大来增大无人机的视场角,使得无人机整机重量和转动惯量均较小,提升了无人机续航时间,降低飞行控制难度,提高飞行可靠性。
主权项:1.一种无人机的吊舱,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舱4包括:吊舱主体1,所述吊舱主体1包括壳体11和视觉组件12,所述视觉组件12位于所述壳体11内;悬臂2,所述悬臂2具有沿其轴向相对设置的第一端23和第二端24,所述第一端23与所述吊舱主体1连接,所述第二端24用于与无人机的机身3连接;其中,所述悬臂2与第一方向X之间具有预设夹角α,所述预设夹角α满足:0°<α<90°,所述第一方向X为无人机的机头方向。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无人机的吊舱与无人机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