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杭州宝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3-12-27
公开(公告)日:2024-03-15
公开(公告)号:CN117704323A
主分类号:F21V19/00
分类号:F21V19/00;F21V29/67;F21V3/06;F21V21/30;F21V15/01;A47F11/10;A47F7/00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4.04.05#实质审查的生效;2024.03.15#公开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艺术品展陈的照明机构、装置,本申请设置的照明装置的结构中,位于第一灯框上面还设置有顶灯,当第一灯箱和第二灯箱中放置艺术品时可以通过顶板调节进行增强光源,起到更好的观赏效果,同样放置在支架背板上的艺术品,可以通过支架底座上的底灯进行补光,光源自下而上均匀照射可以达到洗墙灯的效果,从而更好的勾画出艺术品的轮廓。使得艺术品上的亮度不同,更加有层次感,观赏效果更好。
主权项:1.一种艺术品展陈的照明机构,包括照明结构(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结构(100)包括第一灯箱(101)和第二灯箱(102),且第一灯箱(101)的高度小于第二灯箱(102)的高度;第一灯箱(101)内部包括安装框(101b),且在安装框(101b)内均匀卡接有多个灯条(101b-1),所述第一灯箱(101)的内部背板上装配有散热扇(101a),第二灯箱(102)的内部结构与第一灯箱(101)的内部结构相同;所述第一灯箱(101)和第二灯箱(102)的前表面均覆盖有用有机玻璃制成的面罩(101c)。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杭州宝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一种艺术品展陈的照明机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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