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申请日:2023-11-20
公开(公告)日:2024-03-22
公开(公告)号:CN117745199A
主分类号:G06Q10/10
分类号:G06Q10/10;G06Q40/03;G06Q50/18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4.04.09#实质审查的生效;2024.03.22#公开
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代理诉讼的律所确定方法和系统,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律所操作员增加的基础业务信息,并在接收到第一提交指令时,将所述基础业务信息发送至市行操作员账户中;响应于市行操作员对于所述基础业务信息的审核指令,当确定审核通过时,将审核通过信息发送至所述律所操作员的账户中,所述审核通过信息包括:所述基础业务信息和审批通过指示字样;响应于律所操作员的催收指令,跳转至司法催收手工登记界面,以使律所操作员登记司法催收信息;以及,在接收到第二提交指令时,将所述司法催收信息发送至市行操作员账户中;响应于市行操作员对于所述司法催收信息的审批指令,并在确定审批通过时,确定由所述律所进行司法催收。
主权项:1.一种用于代理诉讼的律所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步骤一、获取律所操作员增加的基础业务信息,并在接收到第一提交指令时,将所述基础业务信息发送至市行操作员账户中;步骤二、响应于市行操作员对于所述基础业务信息的审核指令,当确定审核通过时,将审核通过信息发送至所述律所操作员的账户中,所述审核通过信息包括:所述基础业务信息和审批通过指示字样;步骤三、响应于律所操作员的催收指令,跳转至司法催收手工登记界面,以使律所操作员登记司法催收信息;以及,在接收到第二提交指令时,将所述司法催收信息发送至市行操作员账户中;步骤四、响应于市行操作员对于所述司法催收信息的审批指令,并在确定审批通过时,确定由所述律所进行司法催收。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一种用于代理诉讼的律所确定方法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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