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权人:温州威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日:2023-06-21
公开(公告)日:2024-04-09
公开(公告)号:CN117847390A
主分类号:F16M13/04
分类号:F16M13/04;H04N23/611;H04N23/68;H04N5/76;F16M11/04;F16M11/18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在审-实质审查的生效
法律状态:2024.04.26#实质审查的生效;2024.04.09#公开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头部动作的跟随式执法记录仪,包括耳机、背带、固定底座、执法记录仪主机、三轴防抖云台和摄像头,固定底座设置于背带的竖背带端部,三轴防抖云台设置于固定底座上,该三轴防抖云台通过三个微型电机控制摄像头的姿态,固定底座的底部设置有控制主板和第一陀螺仪,耳机内置有第二陀螺仪,控制主板接收第一陀螺仪和第二陀螺仪感测的运动角度进行实时运算,并发出指令控制三个微型电机驱动三轴防抖云台带动摄像头跟随人体头部转动。本发明的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过程中,摄像头会根据执法人员的头部转动角度进行自动跟随,实现摄像头实时的对准取证物或人,从而保证执法记录仪获取视频的稳定,更能有效进行视频记录取证。
主权项:1.一种基于头部动作的跟随式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耳机、背带、固定底座、执法记录仪主机、三轴防抖云台和设置在三轴防抖云台上的摄像头,所述背带包括套在人体腰部的横背带、挂在人体肩部的竖背带,所述执法记录仪主机设置于横背带上,所述固定底座设置于竖背带端部,所述三轴防抖云台设置于固定底座上,该三轴防抖云台通过三个微型电机控制摄像头的姿态;所述固定底座的底部设置有控制主板和第一陀螺仪,所述耳机通过耳机线束连接控制主板,在耳机内置有第二陀螺仪,所述第一陀螺仪用于感测人体运动测算出运动角度并传输至控制主板,所述第二陀螺仪用于感测人体头部运动测算出运动角度并通过通信线传输至控制主板,该通信线沿着耳机线束布置与控制主板传输连接,所述控制主板接收第一陀螺仪和第二陀螺仪感测的运动角度进行实时运算,并发出指令控制三个微型电机驱动三轴防抖云台带动摄像头跟随人体头部转动。
全文数据:
权利要求:
百度查询: 温州威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基于头部动作的跟随式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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